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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州市签订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

时间:2015-06-03|阅读:
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,确保完成“十二五”节能任务目标,近日,青州市人民政府与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开发区管委会及重点耗能企业签订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。

今年是“十二五”规划的最后一年,也是完成节能降耗目标的收官之年,更是深入推进“十三五”节能降耗工作的基础之年。为确保实现全市2015年万元GDP能耗降低18.5%以上(比2010年)的节能目标,责任书对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开发区管委会辖区内所属企业的规模以上万元产值综合能耗、煤炭消费总量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的数量等做了明确要求,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量、用电量增幅、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指标等做了明确规定。

责任书要求,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节能能力建设,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及执法组织机构,强化节能目标管理,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,加大节能投入力度,推进节能技术进步,积极组织实施清洁生产,自觉使用清洁能源,严格执行节能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确保实现节能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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