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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州市提高新农合保障和报销标准

时间:2015-07-02|阅读:
近日,青州市印发2012年度新农合实施方案,从今年起,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,力争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75%,医疗总费用实际住院、门诊补偿比分别达到70%和50%。报销总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。在定点村卫生所、卫生院发生的门诊可补偿费用由40%提高到45%,其中实行零加成的基本药物提高到55%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400元,不再分段报销补偿,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80%。青州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,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由50%提高到60%。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100元,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80%,其中实行零加成的基本药物提高到9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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