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州新闻
            关于在城区鸣放防空防灾警报的公告
时间:2015-06-14|阅读:次
                
	青州市人民政府
	
关于在城区鸣放防空防灾警报的
	
公 告
关于在城区鸣放防空防灾警报的
公 告
	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规定,潍坊市人民政府确定6月15日为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。青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于6月15日(星期一)11:30至12:00,在城区试鸣防空防灾警报。
	
警报信号分为: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灾情警报:鸣15秒、停10秒,鸣5秒、停10秒,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2分钟;解除警报:连续鸣放三分钟。
	
	
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,保持正常工作、生活秩序。
	
特此公告
	
	
警报信号分为: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灾情警报:鸣15秒、停10秒,鸣5秒、停10秒,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2分钟;解除警报:连续鸣放三分钟。
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,保持正常工作、生活秩序。
特此公告
	青州市人民政府
	
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
	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
	手机短信内容
	温馨提示:关注人防,关爱生命,居安思危,勿忘人防。青州市人民政府定于6月15日(星期一) 11:30至12:00,在城区试鸣防空防灾警报。请相互告知,保持正常工作、 生活秩序。
	青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	
2015年6月8日印发
                2015年6月8日印发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