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资料
水泥电杆设备安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
时间:2015-06-15|阅读:次
一、总则
1、为进一步落实“坚持预防为主,落实安全措施,确保安全生产”的要求,参照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、标准、规定、规程、制度、反事故措施和设备使用说明书,结合生产活动的具体实际情况,特制定水泥电杆生产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。
2、生技部(安全监督部门)及安全监督人员应监督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,有权制止违章操作、违章指挥和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。
3、基层班组长对本规程的贯彻执行负有直接责任,在日常工作中,除自身带头执行外,还应监督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,如发现违反规程的行为,应及时予以纠正。
4、生产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,集中精力,规范操作,不得随意违反。如执行有困难应及时向班组长反映,直到问题解决为止,有权拒绝错误的指挥,并申明理由。
5、基层班组长在分派任务时,应了解各岗位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、思想情绪和技术水平等,合理安排工作,不得安排新进公司或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单独担任某项操作任务。
6、严禁管理人员、生产人员在正常工作期间喝酒、串岗、换岗、睡岗和嬉戏追逐打闹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;工作期间不得将非生产人员带到生产现场。
7、生产人员工作期间,管理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按《安规》穿戴安全防护用品,着装整齐。
8、严格非电工从事一切电器操作工作,严禁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。
二、电杆清模、浇注、开合模安全操作规程
1、浇注人员必须对上、下电杆钢模螺栓、哈夫圈进行检查,钢模螺栓应配齐,实效螺栓应及时更换;哈夫圈如有松动、裂纹等不准使用。
2、每个钢模螺栓都必须拧紧,哈夫圈螺栓应齐全,开、合模时发现有滑丝的螺帽或螺杆应及时更换,以免离心时飞出伤人。
3、浇注车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检查浇注车前后有无人员站立或停留,以免发生撞、挤、压伤事故。
4、用加力杆拧紧钢模螺栓时,其加力杆长度不得超过300mm。
5、浇注车在运行中操作人员检查轨道上有无障碍物,以免发生翻车事故。
三、离心机安全操作规程
1、离心机运行前操作人员应进行下列检查:
(1)离心机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、可靠,否则不得启动。
(2)联轴器、托轮轴承联座螺栓必须牢固,松动的螺栓应及时拧紧。
(3)有裂缝、失圆或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托轮不准使用。
2、开机前发现下列情况不准开机:
(1)离心机上有其他物件;
(2)起吊吊钩尚未取掉;
(3)起吊人员尚未离开;
(4)钢模螺栓及哈夫圈螺栓没有拧紧或不齐全;
(5)哈夫圈与托轮轮面接触不良;
(6)离心机启动后不准任何人靠近其安全运转区域,需要时站立位置应距转动部位至少不小于300mm。
3、离心机正在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远离工作岗位,哈夫圈对面不准站人。
4、发生紧急情况应首先切断电源开关。
5、交接班时,应将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。
6、不准用水冲洗离心机调速电动机。
7、应保持调速电动机、离心机等设备的清洁卫生。
8、离心机电器或线路发生故障,应找电工及时处理。
9、电源控制柜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,并应保持清洁卫生。
四、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
1、行车工必须听觉、视觉正常,熟悉行车性能、结构及操作方法,并且经国家规定的部门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可操作。
2、每次交接班后应对行车进行下列检查:
(1)传动部位是否加注足够润滑油。
(2)钢丝绳是否有断股或断丝情况。
(3)大小车轮是否正常,联接轴螺栓是否齐全。
(4)行车安全走道上应无零件、工具及其他杂物,运行时行车安全走道上不准有人。
3、接班后第一次起吊,应对行车进行试运行,如有异常情况,应及时报告班长进行处理。
4、禁止行车超负荷使用。
5、行车启动时或运行过程中,吊物行走接近地面人员时,均应按电铃警示,不准将吊物从地面人员头上经过。
6、起吊时,吊钩应垂直对准中心,使钢丝绳受力平衡,方准起吊重物,缓缓放下,轻轻落地,起吊与落地应按电铃警示。
7、严禁操作人员在行车运行中未停稳而反向操作。
8、行车工必须集中精力,不准发生误操作,并与地面操作人员密切配合。
9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行车工有权不予执行,并申明理由:
(1)多头指挥;
(2)指挥有误;
(3)指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;
(4)可能发生人员伤亡、设备损坏事故。
10、行车工有权禁止或拒绝非行车工操作设备或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,行车驾驶室内不得超过两人。
11、起吊高度应略高于地面障碍物,在起吊过程中应保持平稳,不得横冲直撞或晃动。
12、禁止用行车拔起地面固定物,如需要时应经技术人员允许,并经计算,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。
13、禁止利用行车斜拖硬拉,如需要时应经技术人员允许,并经计算,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。
14、行车驾驶室内应用36V安全照明灯。
15、行车各部位的安全保险装置,如行车限位器、导绳限位器等,必须保持完好,每班开始起吊前应进行试验,如其中一个失效,行车不准使用,待修理恢复功能后方可使用。
16、行车工进入驾驶室后,应关好门,工作结束后应将钓钩起升最高允许位置,切断电源。
17、两台行车靠近时必须减慢速度,并按电铃警示,两台行车边缘必须保持在一米的安全距离,禁止用一台行车去撞拖另一台行车。
18、行车在运行中禁止进行修理、检修、清理和加油时应在停车可靠后进行。
19、有紧急情况时如其他人发出信号,行车工应立即停车。
20、行车在运行中如发现电流突然中断、电压急剧下降或发出异常声音等,行车工应将操作位置于零位,并通知起吊人员立即报告班长,采取必要措施,确保安全。
21、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危及安全时,行车工应立即停车,并报告班长,通知有关人员维修,不得擅自进行修理,也不得凑合使用。
22、严禁行车工同时操作三个及以上动作。
23、行车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。
24、严禁双模同时出窖、入窖。
25、出窖时,行车工必须等扶模人员离开安全区后才能起吊。
五、扶模工安全操作规程
1、扶模工起吊之前应进行检查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起吊和使用:
(1)起吊提升钢丝绳有断股或断丝严重(达到报废标准要求)者。
(2)钢模吊环有裂纹或变形者。
(3)钢模吊环一面焊接、脱焊或焊接不牢者。
(4)钓钩有裂纹,磨损严重或变形者。
2、起吊信号应统一、清晰、明确,不得违反规程指挥。
3、起吊钢丝绳必须长短一致,重物吊起应保持平衡。
4、钢模不准叠加起吊,应将上、下模合好,并将钢模螺栓拧紧后起吊。
5、起吊吊钩应挂入钢模规定吊环,不得随意乱挂。
6、严禁采用两台行车同时吊起一个重物。
7、如利用行车起吊埋于地下的固定物时,必须经技术人员允许,并经计算,制定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。
8、不得利用行车斜拖硬拉,需要时须经技术负责人允许。
9、行车不得超负荷起吊。
10、出窖时,应逐层逐套起吊,严禁隔层或上下层混合起吊。
11、行车钢丝绳、“U”形环、挂钩必须定期检查、更换。
12、扶模工应具备:
(1)身体健康、听觉、视觉正常。
(2)本工种工龄一年以上。
(3)对起吊工种熟练,并经考试合格。
(4)对行车性能有一定的了解。
13、出窖时,必须严格按照先上层、后下层顺序起吊钢模。
六、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
1、上班时应检查调直机是否完好,并进行空载试运行。
2、搬运冷拔钢筋盘园时应注意安全,避免压伤手脚,并防止钢筋头弹出伤人。
3、调直筒内穿好钢筋后,必须盖上安全防护罩方可开动调直机。
4、调直机运行时,钢筋落料架周围不准站人,以免钢丝头弹出伤人。
5、调直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停机再进行检修。
6、电器部分发生故障由电工进行修理。
7、保持调直机干净卫生。
七、镦头机安全操作规程
1、上班时首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,并进行试运行。
2、飞轮安全防护罩必须装备牢靠,在飞轮旋转时,不得用手扳,以免发生人身事故。
3、镦头时精力要集中,钢筋头放入正确位置后才能踩操纵杆,严禁在飞轮旋转时将手放入砧模工作间隙内,以免伤手。
4、发生故障应先停机再检查。
5、电器部分发生故障应由电工修理。
6、保持镦头机清洁卫生。
八、张拉机安全操作规程
1、上班前必须对张拉机试运行,并作如下检查:
(1)张拉压力表是否达到精度要求;
(2)油路是否畅通;
(3)油箱内液压油是否充足;
(4)垫块是否平整,撑脚、张拉头、锚固板等工装是否完好。
2、张拉时,钢模尾端应用钢板遮挡,以防钢筋断头伤人,两端两米内严禁站人或穿行。
3、张拉过程中,张拉人员应仔细检查张拉头、张拉杆、锚固板等受力构件有无损坏或失效现象,一旦发现,应及时停止操作,并报告班长待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。
4、张拉时,如使用斜面垫块,张拉机左右至少两米内严禁站人或行人穿行。
5、放置垫块时,垫铁应对称或按正三点布置,应保证牢固可靠,且大小应一致,每次张拉完毕后,应按要求检查垫块及张拉盘等受力器件在受力状况下的可靠程度,确保安全可靠。
6、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。
7、张拉时,钢模大头必须用钢板遮挡,以防断筋伤人。
九、骨架成型安全操作规程
1、接班时先检查卷扬机牵引钢丝绳是否有断股或损伤情况(断股或断丝面积超过5%不准使用),并对卷扬机牵引设备进行空载试运行,观察设备是否完好。
2、缠绕螺旋筋设备严禁开空车,以免钢丝绳伤人。
3、在拉伸骨架时骨架两端杆梢要安装牢靠,两边不要站人,以免发生人身事故。
4、拉伸骨架不宜太紧,待拉伸完毕后骨架成型工方能进行绑扎。
5、平衡锤必须每月检查一次(包括钢丝绳、滑轮、轴及墙板等),需要注油的部位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。
6、缠绕螺旋筋时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,在操作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,应立即停车。
7、电器部分发生故障,应由电工修理。
8、保持机具设备场地的整洁。
十、焊炬、割炬安全操作规程
1、使用前,必须对焊炬或割炬进行检查,发生故障或不符合规定要求,必须经过修理后方可使用。
2、点火时,必须先开氧气阀;熄火时,则反之。
3、当发生回火时,必须先关闭氧气阀,然后再关闭乙炔气阀,并采取预防措施。
4、乙炔的最高压力禁止超过147kpa(即1.5kgf/cm2)表压。
5、严禁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。
6、工作完毕,工作间隙,工作点转移时都应关闭瓶阀,戴上瓶帽。
7、禁止使用气瓶作为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。
8、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安全放置距离应保持8m左右。
十一、电焊安全操作规程
1、电焊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,戴工作面罩或闭封式防护眼镜,扎好脚盖。
2、作业前应清除焊接场地,做到5米范围内不得有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。
3、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。
4、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,必须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。
十二、货场产品起吊、码堆、装车安全操作规程
1、严禁地面指挥人员穿拖鞋、不戴安全帽作业。
2、行车工必须严格按照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认真做到平稳起吊。
3、产品起吊,不分电杆长短均采用二支点起吊、装卸,起吊应轻起轻放,严禁抛掷、碰撞。
4、产品装卸过程中,稍径Φ230、Φ350及以上系列的电杆、Ф190×15m电杆一次性起吊不得超过2根,稍径为Ф190、Ф170系列(Ф190×15m除外)的电杆,一次性起吊不得超过3根;稍径小于Ф170的电杆一次性起吊不得超过5根。
5、行车在吊运过程中,严禁从人头上穿越。
6、起吊重物的钢丝绳必须定期检查、更换。
7、码堆电杆时,严禁采用木质已朽的枕木。
1、为进一步落实“坚持预防为主,落实安全措施,确保安全生产”的要求,参照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、标准、规定、规程、制度、反事故措施和设备使用说明书,结合生产活动的具体实际情况,特制定水泥电杆生产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。
2、生技部(安全监督部门)及安全监督人员应监督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,有权制止违章操作、违章指挥和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。
3、基层班组长对本规程的贯彻执行负有直接责任,在日常工作中,除自身带头执行外,还应监督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,如发现违反规程的行为,应及时予以纠正。
4、生产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,集中精力,规范操作,不得随意违反。如执行有困难应及时向班组长反映,直到问题解决为止,有权拒绝错误的指挥,并申明理由。
5、基层班组长在分派任务时,应了解各岗位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、思想情绪和技术水平等,合理安排工作,不得安排新进公司或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单独担任某项操作任务。
6、严禁管理人员、生产人员在正常工作期间喝酒、串岗、换岗、睡岗和嬉戏追逐打闹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;工作期间不得将非生产人员带到生产现场。
7、生产人员工作期间,管理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按《安规》穿戴安全防护用品,着装整齐。
8、严格非电工从事一切电器操作工作,严禁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。
二、电杆清模、浇注、开合模安全操作规程
1、浇注人员必须对上、下电杆钢模螺栓、哈夫圈进行检查,钢模螺栓应配齐,实效螺栓应及时更换;哈夫圈如有松动、裂纹等不准使用。
2、每个钢模螺栓都必须拧紧,哈夫圈螺栓应齐全,开、合模时发现有滑丝的螺帽或螺杆应及时更换,以免离心时飞出伤人。
3、浇注车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检查浇注车前后有无人员站立或停留,以免发生撞、挤、压伤事故。
4、用加力杆拧紧钢模螺栓时,其加力杆长度不得超过300mm。
5、浇注车在运行中操作人员检查轨道上有无障碍物,以免发生翻车事故。
三、离心机安全操作规程
1、离心机运行前操作人员应进行下列检查:
(1)离心机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、可靠,否则不得启动。
(2)联轴器、托轮轴承联座螺栓必须牢固,松动的螺栓应及时拧紧。
(3)有裂缝、失圆或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托轮不准使用。
2、开机前发现下列情况不准开机:
(1)离心机上有其他物件;
(2)起吊吊钩尚未取掉;
(3)起吊人员尚未离开;
(4)钢模螺栓及哈夫圈螺栓没有拧紧或不齐全;
(5)哈夫圈与托轮轮面接触不良;
(6)离心机启动后不准任何人靠近其安全运转区域,需要时站立位置应距转动部位至少不小于300mm。
3、离心机正在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远离工作岗位,哈夫圈对面不准站人。
4、发生紧急情况应首先切断电源开关。
5、交接班时,应将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。
6、不准用水冲洗离心机调速电动机。
7、应保持调速电动机、离心机等设备的清洁卫生。
8、离心机电器或线路发生故障,应找电工及时处理。
9、电源控制柜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,并应保持清洁卫生。
四、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
1、行车工必须听觉、视觉正常,熟悉行车性能、结构及操作方法,并且经国家规定的部门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可操作。
2、每次交接班后应对行车进行下列检查:
(1)传动部位是否加注足够润滑油。
(2)钢丝绳是否有断股或断丝情况。
(3)大小车轮是否正常,联接轴螺栓是否齐全。
(4)行车安全走道上应无零件、工具及其他杂物,运行时行车安全走道上不准有人。
3、接班后第一次起吊,应对行车进行试运行,如有异常情况,应及时报告班长进行处理。
4、禁止行车超负荷使用。
5、行车启动时或运行过程中,吊物行走接近地面人员时,均应按电铃警示,不准将吊物从地面人员头上经过。
6、起吊时,吊钩应垂直对准中心,使钢丝绳受力平衡,方准起吊重物,缓缓放下,轻轻落地,起吊与落地应按电铃警示。
7、严禁操作人员在行车运行中未停稳而反向操作。
8、行车工必须集中精力,不准发生误操作,并与地面操作人员密切配合。
9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行车工有权不予执行,并申明理由:
(1)多头指挥;
(2)指挥有误;
(3)指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;
(4)可能发生人员伤亡、设备损坏事故。
10、行车工有权禁止或拒绝非行车工操作设备或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,行车驾驶室内不得超过两人。
11、起吊高度应略高于地面障碍物,在起吊过程中应保持平稳,不得横冲直撞或晃动。
12、禁止用行车拔起地面固定物,如需要时应经技术人员允许,并经计算,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。
13、禁止利用行车斜拖硬拉,如需要时应经技术人员允许,并经计算,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。
14、行车驾驶室内应用36V安全照明灯。
15、行车各部位的安全保险装置,如行车限位器、导绳限位器等,必须保持完好,每班开始起吊前应进行试验,如其中一个失效,行车不准使用,待修理恢复功能后方可使用。
16、行车工进入驾驶室后,应关好门,工作结束后应将钓钩起升最高允许位置,切断电源。
17、两台行车靠近时必须减慢速度,并按电铃警示,两台行车边缘必须保持在一米的安全距离,禁止用一台行车去撞拖另一台行车。
18、行车在运行中禁止进行修理、检修、清理和加油时应在停车可靠后进行。
19、有紧急情况时如其他人发出信号,行车工应立即停车。
20、行车在运行中如发现电流突然中断、电压急剧下降或发出异常声音等,行车工应将操作位置于零位,并通知起吊人员立即报告班长,采取必要措施,确保安全。
21、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危及安全时,行车工应立即停车,并报告班长,通知有关人员维修,不得擅自进行修理,也不得凑合使用。
22、严禁行车工同时操作三个及以上动作。
23、行车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。
24、严禁双模同时出窖、入窖。
25、出窖时,行车工必须等扶模人员离开安全区后才能起吊。
五、扶模工安全操作规程
1、扶模工起吊之前应进行检查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起吊和使用:
(1)起吊提升钢丝绳有断股或断丝严重(达到报废标准要求)者。
(2)钢模吊环有裂纹或变形者。
(3)钢模吊环一面焊接、脱焊或焊接不牢者。
(4)钓钩有裂纹,磨损严重或变形者。
2、起吊信号应统一、清晰、明确,不得违反规程指挥。
3、起吊钢丝绳必须长短一致,重物吊起应保持平衡。
4、钢模不准叠加起吊,应将上、下模合好,并将钢模螺栓拧紧后起吊。
5、起吊吊钩应挂入钢模规定吊环,不得随意乱挂。
6、严禁采用两台行车同时吊起一个重物。
7、如利用行车起吊埋于地下的固定物时,必须经技术人员允许,并经计算,制定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。
8、不得利用行车斜拖硬拉,需要时须经技术负责人允许。
9、行车不得超负荷起吊。
10、出窖时,应逐层逐套起吊,严禁隔层或上下层混合起吊。
11、行车钢丝绳、“U”形环、挂钩必须定期检查、更换。
12、扶模工应具备:
(1)身体健康、听觉、视觉正常。
(2)本工种工龄一年以上。
(3)对起吊工种熟练,并经考试合格。
(4)对行车性能有一定的了解。
13、出窖时,必须严格按照先上层、后下层顺序起吊钢模。
六、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
1、上班时应检查调直机是否完好,并进行空载试运行。
2、搬运冷拔钢筋盘园时应注意安全,避免压伤手脚,并防止钢筋头弹出伤人。
3、调直筒内穿好钢筋后,必须盖上安全防护罩方可开动调直机。
4、调直机运行时,钢筋落料架周围不准站人,以免钢丝头弹出伤人。
5、调直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停机再进行检修。
6、电器部分发生故障由电工进行修理。
7、保持调直机干净卫生。
七、镦头机安全操作规程
1、上班时首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,并进行试运行。
2、飞轮安全防护罩必须装备牢靠,在飞轮旋转时,不得用手扳,以免发生人身事故。
3、镦头时精力要集中,钢筋头放入正确位置后才能踩操纵杆,严禁在飞轮旋转时将手放入砧模工作间隙内,以免伤手。
4、发生故障应先停机再检查。
5、电器部分发生故障应由电工修理。
6、保持镦头机清洁卫生。
八、张拉机安全操作规程
1、上班前必须对张拉机试运行,并作如下检查:
(1)张拉压力表是否达到精度要求;
(2)油路是否畅通;
(3)油箱内液压油是否充足;
(4)垫块是否平整,撑脚、张拉头、锚固板等工装是否完好。
2、张拉时,钢模尾端应用钢板遮挡,以防钢筋断头伤人,两端两米内严禁站人或穿行。
3、张拉过程中,张拉人员应仔细检查张拉头、张拉杆、锚固板等受力构件有无损坏或失效现象,一旦发现,应及时停止操作,并报告班长待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。
4、张拉时,如使用斜面垫块,张拉机左右至少两米内严禁站人或行人穿行。
5、放置垫块时,垫铁应对称或按正三点布置,应保证牢固可靠,且大小应一致,每次张拉完毕后,应按要求检查垫块及张拉盘等受力器件在受力状况下的可靠程度,确保安全可靠。
6、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。
7、张拉时,钢模大头必须用钢板遮挡,以防断筋伤人。
九、骨架成型安全操作规程
1、接班时先检查卷扬机牵引钢丝绳是否有断股或损伤情况(断股或断丝面积超过5%不准使用),并对卷扬机牵引设备进行空载试运行,观察设备是否完好。
2、缠绕螺旋筋设备严禁开空车,以免钢丝绳伤人。
3、在拉伸骨架时骨架两端杆梢要安装牢靠,两边不要站人,以免发生人身事故。
4、拉伸骨架不宜太紧,待拉伸完毕后骨架成型工方能进行绑扎。
5、平衡锤必须每月检查一次(包括钢丝绳、滑轮、轴及墙板等),需要注油的部位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。
6、缠绕螺旋筋时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,在操作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,应立即停车。
7、电器部分发生故障,应由电工修理。
8、保持机具设备场地的整洁。
十、焊炬、割炬安全操作规程
1、使用前,必须对焊炬或割炬进行检查,发生故障或不符合规定要求,必须经过修理后方可使用。
2、点火时,必须先开氧气阀;熄火时,则反之。
3、当发生回火时,必须先关闭氧气阀,然后再关闭乙炔气阀,并采取预防措施。
4、乙炔的最高压力禁止超过147kpa(即1.5kgf/cm2)表压。
5、严禁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。
6、工作完毕,工作间隙,工作点转移时都应关闭瓶阀,戴上瓶帽。
7、禁止使用气瓶作为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。
8、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安全放置距离应保持8m左右。
十一、电焊安全操作规程
1、电焊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,戴工作面罩或闭封式防护眼镜,扎好脚盖。
2、作业前应清除焊接场地,做到5米范围内不得有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。
3、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。
4、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,必须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。
十二、货场产品起吊、码堆、装车安全操作规程
1、严禁地面指挥人员穿拖鞋、不戴安全帽作业。
2、行车工必须严格按照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认真做到平稳起吊。
3、产品起吊,不分电杆长短均采用二支点起吊、装卸,起吊应轻起轻放,严禁抛掷、碰撞。
4、产品装卸过程中,稍径Φ230、Φ350及以上系列的电杆、Ф190×15m电杆一次性起吊不得超过2根,稍径为Ф190、Ф170系列(Ф190×15m除外)的电杆,一次性起吊不得超过3根;稍径小于Ф170的电杆一次性起吊不得超过5根。
5、行车在吊运过程中,严禁从人头上穿越。
6、起吊重物的钢丝绳必须定期检查、更换。
7、码堆电杆时,严禁采用木质已朽的枕木。